问:“嫂叔古无服,今有之,何也·”曰:“《礼记》曰:‘推而远之也。’此说不是。嫂与叔,且远嫌,姑与嫂,何嫌之有?古之所以无服者,只为无属。其夫属乎父道者,妻皆母道也。其夫属乎子道者,妻皆妇道也。今上有父有母,下有子有妇。叔父伯父,父之属也,故叔母伯母之服,与叔父伯父同。兄弟之子,子之属也,故兄弟之子之妇服,与兄弟之子同。若兄弟,则己之属也,难以妻道属其妻,此古者所以无服。以义理推不行也。今之有服亦是。岂有同居之亲而无服者·”又问:“既是同居之亲,古却无服,岂有兄弟之妻死,而己慧然无事乎·”曰:“古者虽无服,若哀戚之心自在。且如邻里之丧,尚舂不相不巷歌,匍匐救之,况至亲乎·”
服有正,有义,有从,有报。古者妇丧舅姑以期,今以三年,于义亦可,但名未正,此可谓之从服(从夫也。盖与夫同奉几筵,而己不可独无服)。报服,若姑之子为舅之子服是也。异姓之服,只推得一重。若为母而推,则及舅而止。若为姑而推,则可以及其子。故舅之子无服,却为既与姑之子为服,姑之子须当报之也,故姑之子,舅之子,其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