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方面,乌桓的社会习俗似乎也受到中原汉文化的影响。《后汉书·乌桓鲜卑列传》载:“其嫁娶则先略女通情,或半岁百日,然后送牛马羊畜,以为聘币。婿随妻还家,妻家无尊卑,旦旦拜之,而不拜其父母。为妻家仆役,一二年间,妻家乃厚遣送女,居处财物一皆为办。”这表明乌桓当时已由母系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,新婚夫妇也已从母方居住过渡到父方居住。这是乌桓人本身社会发展的结果,又可能受到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,在汉人影响下,乌桓人在葬俗上,在人死后也“敛尸以棺”。《三国志·乌丸鲜卑传》载:“俗贵兵死,尸以棺,有哭泣之哀,至葬则歌舞相送。肥养一犬,以彩绳缨牵;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,皆烧而送之,言以属累犬,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。”这种“敛尸以棺”的做法,是在汉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新习俗。
从史书记载看,东汉时鲜卑已从中原汉人处引进了金属工具。《后汉书·乌桓鲜卑列传》载:“自匈奴遁逃,鲜卑强盛,据其故地。称兵马十万,才力劲健,意智益生。加以关塞不严,禁网多漏。精金良铁,皆为贼有。汉人逋逃,为之谋主,兵利马疾,过于匈奴。”是否所有鲜卑族部都已掌握精金良铁,还很难确定。但至少可以肯定,鲜卑中一些靠近汉边居住的部落已从汉人处引进了精金良铁。1961年,在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杨家营子发现了1至4世纪的鲜卑人墓葬。在这一墓葬中,出土了不少铁器,有的葬具上还有铁钉,表明铁已传入这一地区,并已大量使用。这里还出土了轮制泥质灰色陶器,在器形、纹饰方面都与当地常见的手制夹砂红褐色陶器不同。它们代表了长城以南铁器时代陶器的特点,不是当地固有的陶器产品。此外,墓中还发现了一枚五铢钱,说明汉代的货币已传入这一地区。同时,墓葬中大都发现有木质葬具的痕迹,也应当是受中原汉族棺具的影响。这一切都表明,东汉时期东部鲜卑已与中原汉人建立了一定的经济文化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