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载,武则天规定: “东至高丽国(朝鲜),南至真腊国(柬埔寨),西至波斯(伊朗)、吐蕃及坚昆都督府(今中亚叶尼塞河上游一带),北至契丹、突厥、靺鞨,并为入番,以外为绝域。"
所谓“入番”,就是离武周神都较近的,应该来入贡的“蕃国”;所谓“绝域”,就是不受武周管辖的、遥远的国度。可以统称之为异邦别国。对异邦别国,武则天采取睦邻友好政策。其中对于“绝域”国家,武则天以平等态度对待。如果这些国家派使者来,武则天皆令予以厚待。
对于“蕃国”,武则天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,只要他们各守其土,按期朝贡,武则天便心满意足。如果这些国家的国王死了,武则天都予以册封。如,垂拱(685~688)中,武则天以高丽已故国王高藏之孙宝元为朝鲜郡王。圣历初(698),进左鹰扬卫大将军,更封忠诚国王,使统安东旧部,次年,以藏子德武为安东都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