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山官学设于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。康熙皇帝当年谕示,在北上门两旁官房内设官学,选内府三旗佐领、管领下幼童360名,分满文3房,各设教习3人,汉文3房,各设教习4人。起初,满教习用内府官老成者担任,汉教习由礼部考取生员文理优秀者担任。不久,改选内阁中文武兼备的中书充任满教习,新进士中老成的人充任汉教习。雍正朝以后,汉教习以举人、贡生考取,3年期满,咨部叙用。学生肄业3年,考列一等用笔帖式,二等用库使、库守。乾隆四十四年(1779年),允许维吾尔族佐领下选补学生4名,进景山官学学习。嘉庆年间,学生名额固定,镶黄旗、正白旗均为124名,正黄旗140名,维吾尔族儿童4名。
雍正六年(1728年),设立咸安宫官学。选内府三旗佐领、管领下幼童及八旗俊秀者90名,入学校学习,以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授学生。学生分汉文12房,满文3房,各设教习1人,教骑射和满文各3人。考试规则同于景山官学。5年钦派大臣考试1次,一、二等的以七、八品笔帖式录用。汉教习3年,满语骑射教习5年分别议叙。乾隆初年,规定汉教习选取新进士充任,不足,再从明通榜举人中考选。任期满后,进士以主事、知县录用,举人以知县、教职录用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年)以后,不论年份,允许学生考翻译中书、笔帖式、库使,规定教习汉9人,满6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