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所属国家——美国
1911年,法兰克·玛氏(FrankMars)创立了玛氏公司。起初,公司只生产简单的糖果。1924年,法兰克·玛氏遇到了离婚后就再没有见过的儿子弗雷斯特·玛氏。他听从儿子的建议,开发了一种新品巧克力,结果大受欢迎。
后来,父子二人反目,法兰克·玛氏不久去世,公司由其第二任妻子(也叫艾瑟儿)及其女儿接手。而弗雷斯特则怀揣5万美元与父亲给的“银河”的海外销售权,远征欧洲。
经过一番努力,弗雷斯特·玛氏在英国发展成第三大糖果制造商。后来,他又回到美国,也取得了不俗的经营业绩。凭借出色的经商才华和运作,1964年12月弗雷斯特·玛氏终于占有了父亲留下的公司,身兼玛氏公司的董事长、总裁与首席执行官。
1973年,弗雷斯特·玛氏在自己69岁时退休了,他把经营权交给了儿子——小弗雷斯特和约翰,以及女儿杰奎琳。在三个人的努力下,玛氏公司已经成为一个真正全球化的企业。